集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获得1000万元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

发布时间:2017-07-05 16:33:14作者:韩峰

  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[2016]1502号)和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关于贯彻落实投资司组织编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2016年12月,山东省发改委下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要求,发展规划部积极组织燃煤锅炉淘汰、超低排放改造及散煤整治工程申报材料,并报送济南市发改委。

  2017年5月,省、市发改委对上报项目进行批前审查,部门积极主动配合,陪同评审人员查看了集团公司全部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现场,并于5月23日配合召开省级专家论证会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。评审会后,发展规划部根据专家意见,积极协调配合设计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。项目先后通过了济南市发改委、山东省发改委、国家发改委的逐级审核。2017年6月21日,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分解下达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济发改地环【2017】322号),确定给予该项目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。

  发展规划部将继续积极了解各级相关部门的资金申请信息,最大限度的为集团公司申请专项资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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